中国农学通报 ›› 2004, Vol. 20 ›› Issue (5): 269-269.
所属专题: 现代农业发展与乡村振兴
卜风贤
Pu Fengxian
摘要: 根据现代灾害学理论,灾害事件在灾情方面的轻重差别是评估灾害等级的基本依据。采用农业灾害灾度等级量化方法对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资料中的灾害史料进行定量分析。研究了农业灾害的区域分布特征、农业灾害的年内季节分布特征、农业灾害在年际间的规律性和重大农业灾年等问题,认为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农业灾害年内发生频次差距缩小,农业灾害在一年四季都有发生,季节之间的差距大大减小,出现季节分布的均衡化趋势。春季农业灾害的发生频次增幅较大,夏秋两季农业灾害频繁发生,冬季农业灾害的发生频次显著增加。江南、山西、山东成为三大农业重灾区,江南地区是农业灾害频繁发生的重灾区。山东、山西农业区与江南农业区一起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农业灾害频繁发生、危害严重的农业重灾区,形成了农业灾害区域分布的新格局。农业灾害在年际间出现七个多发期。总计魏晋南北朝时期中等以上农业灾年出现291次,在本时期360年时间中占81%。其中中等灾年166次,重灾年107次,特重灾年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