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学通报 ›› 2012, Vol. 28 ›› Issue (2): 134-138.doi: 10.11924/j.issn.1000-6850.2011-2528
杨小艳 陈龙高 闫军
摘要:
为了解决当前中国在城市房屋拆迁征收与农村土地征收中的制度与政策差异导致在不动产征收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运用伦理学和法理学的系统分析方法,对中国城乡分割的不动产拆迁与征收相关法律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1)当前中国不动产拆迁与征收制度主要存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弱化、城乡土地用益物权征收与补偿标准不一致、征收公共目的性依据不足、补偿标准理论依据欠缺、征收补偿程序缺乏司法救济等问题;(2)现行中国财产权法律保障体系为城乡统一的不动产拆迁与征收制度构建提供了坚实的产权法理基础、补偿标准同一化基础与现实基础;(3)通过不动产物权权能构成与性质完善、不动产拆迁与征收程序等法律规范和补偿评估标准的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拆迁与征收制度,可以充分有效的保障被征收人的核心利益,从制度上解决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中的激烈矛盾和现实问题。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