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学通报 ›› 2010, Vol. 26 ›› Issue (23): 420-426.
所属专题: 现代农业发展与乡村振兴
孔有利
摘要:
内容摘要:我国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取代了已存续五十多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文以江苏省陈巷村股份合作社为例,对这种新型的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产权结构分析。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产权较明晰,股东拥有所有权、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股东权益不因迁移而被剥夺,集体资产不因社区合并而被简单合并或平调。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比具有诸多制度绩效;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利于农村民主制度建设,有利于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有利于农村人口流动和农村城镇化。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制度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