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学通报 ›› 2011, Vol. 27 ›› Issue (14): 113-117.
高妍 毕如田
摘要:
为了更加直观性和科学性地解决在城市建设中由于土地利用所产生的生态问题,笔者以山西省襄垣县为例,在对农用地各土地利用类型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计算了农用地所产生的生态服务价值。结果表明,研究区近10年来,耕地、园地和牧草地虽然减少,但通过实施退耕还林,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措施,林地面积增加,在农业生产总值增加7.9×109元的同时,农用地的生态服务价值也增加了0.11×108元,说明研究区通过结构调整,农用地的土地利用变化并未影响生态环境。在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的今天,研究区农用地自身的生态环境处于一种良性的循环之中,农用地的资源、环境状态满足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